忻城县农业农村局:坚决打击电鱼案件, 加大生态修复监督力度
2022-12-01 15:57:03
来源:忻城县人民政府
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《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(鉴)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(试行)》(农办渔〔2020〕24号)文件第十九条规定,非法捕捞案件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的修复,按照“谁损害、谁修复”原则,由渔业行政处罚机关督促当事人履行修复义务。 今年以来,忻城县农业农村局与忻城县检察院加大工作合作力度,共同监督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认真履行生态修复义务,特别是涉刑的电鱼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。据统计,今年来在忻城县红渡镇红水河段、古蓬镇傍江河段开展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4次,共投放鱼苗19.3万尾(品种有青鱼、鲤鱼、草鱼),总价值4.3万元,资金由20多位非法电鱼捕捞的违法犯罪人员出资承担。鱼苗由正规生产企业提供,并经渔业专业人员检验合格后,由当事人和委托方将鱼苗全部放流。此项行动的监督开展,既促进了被损害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,又对非法捕捞者起很好的教育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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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为在红渡镇六纳村码头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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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为渔业执法人员对鱼苗规格进行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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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为当事人将鱼苗全部投放河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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